引用
引用第5樓風掃沙漠于2024-01-17 15:54發(fā)表的 :
;PfeP;z 也是,拿現(xiàn)代法律與思維考量千年前封建社會基本面,確實會是笑話,也許當年根本就沒強奸一罪,老百姓也不知聚眾打人才是真正的犯法,所以什么事都得按當時的情況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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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W*{Mx 1.唐代男子強奸良家婦女只需被判2或2.5年徒刑,為歷朝歷代最低。
vi[#?;pkF 2.漢代強奸女性,判宮刑或棄市(死刑的一種);抓到強奸犯者,官府會獎勵十金。
1R'u v4e 3.宋代,男性強奸婦女判決殺;因盜而強奸者,判絞刑;強奸未遂,流放千里;同時規(guī)定,“奸10歲以下幼女,雖和同強”。
3:]{(@J 4.明代,強奸者,判絞刑;強奸未遂,判廷丈一百、流放三千里;奸12歲以下幼女,雖和同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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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清代,強奸者,判絞刑、絞監(jiān)候;強奸未遂者,判廷丈一百、流放三千里;奸12歲以下幼女,雖和同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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