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中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關規(guī)定,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需依據各方行為對事故的作用及過錯程度。結合所述情況(電動三輪車無牌無證與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碰撞),交警判定電動自行車承擔次要責任的法律依據如下:
- 5Wt9 EG8R*Cm,} 一、責任劃分的法律依據
K#+] $0C/S5b 1. 過錯原則
r[4F?W 9: |K]y 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條,交通事故責任應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發(fā)生的作用及過錯嚴重程度確定。即使一方存在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,若另一方也存在過錯(如未注意觀察、未及時避讓等),則需按過錯比例分擔責任。
$YQ&\[pDA O]LuL&=s y - 電動三輪車無牌無證:屬于違反車輛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,可能加重其責任,但并非直接決定事故責任的全部因素。
ZV^J5wYE Fmle| - 電動自行車被判定次要責任:可能因其存在未充分觀察路況、未采取有效避讓措施等過錯行為,對事故發(fā)生有一定作用。
78BuD[<X- vl(v1[pU 2. 具體條款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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